- 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(上課時間需任課教師配合課程帶隊,並事先登記)可進入閱覽。
- 除筆記簿,筆電外,自用書籍及書包手提包等不得攜入。
- 本室內陳列之雜誌及報紙均可取閱,惟不得攜出室外,愛惜使用,閱畢應放回原處。
- 閱覽者對雜誌報紙應妥加愛護,如有剪裁污損毀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。
- 本室內應保持清潔,不得穿躺臥、飲食、睡眠、談笑喧鬧及隨地拋棄紙屑,並珍惜水電,隨手關閉未使用之電器。
- 借閱過期雜誌及報紙請向管理員索取,閱畢如數歸還不得攜出室外。
- 閱覽者如違犯本規則或有其他不良行為情事,館方得請其離館,學生不服從館員規勸依校規議處。
-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公佈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