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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職業安全與衛生 / 教育訓練 / 在職人員教育訓練

在職人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一覽表

工作性質

法定時數(小時)

全校在職教職員生(生:勞僱型學生)

每3年至少3小時

各級管理、指揮、監督之業務主管

缺氧作業、局限作業及製造、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人員

註: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規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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