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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環境教育法: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,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,推展環境教育,所有員工、教師、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(實體+數位)以上環境教育。
- 若新進同仁今年度於前單位有時數者,請參閱圖示說明(請點我)。
- 時數不足同仁可自行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(https://elearn.moenv.gov.tw/)進行研習:
- 註冊個人帳號→依序填寫個人資料,唯服務單位代碼請填:110406。
- 登入後,左邊綠色區塊→學習資訊→影片專區→選擇「看完本影片可獲得環境教育時數XX小時」的影片→點我觀看
- 個人帳號系統操作說明(請點我)。
- 看完影片仍沒有時數(請點我)。
- 使用臺北e大的同仁請注意,需要在個人資料中填入本校機關代碼「A105G0000V」才能自動轉入環境教育時數:
- 登入臺北e大→系統列表→個人資料→機關代碼(人事行政)或機關代碼(教育部)→修改代碼→勾選「需要」→勾選認證網站→填上代碼「A105G0000V」→填寫個人資料→勾選同意條款→確認資料。
- 請參閱圖示說明(請點我)。
- 選課程名稱開頭有[環境教育]的課程才有環境教育時數。
- 使用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的同仁請注意,需以公務人員身份登入才能自動轉入環境教育時數:
- 哪些課程有提供環境教育時數(請點我)
- 跨系統資料介接需要時間,可能超過一星期,請多利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(https://elearn.moenv.gov.tw/)進行研習。
- 請於每年12/16前觀看影片,如有問題請洽衛生組,謝謝。
-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,經主管機關限期辦理而屆期未辦理者,處新臺幣5,000元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並令相關人員接受環境講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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