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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教室管理辦法 / 2016/06/21 | 國立新營高工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要點

國立新營高工視聽教室使用管理要點
95 年2 月7 日處務會議通過
一.為使本視聽教室之使用有所準則並維護其效能,特訂定本規則。
二.凡本校教師同仁因教學活動需要,均可至設備組登記預約兩週內之使用時段,
如有衝堂請自行協調。
三.上課前請至教務處取用鑰匙與使用紀錄簿。
四.進入視聽教室前應脫鞋,嚴禁吸煙及攜帶食品、飲料或其它器材進入進入本
教室。
五.視聽器材與設備應由教師或專人操作,非經許可,學生不得私自啟用。
六.請愛惜各項設備及公物,禁止破壞或攜出他用,違者以校規處置。
七.教學媒體的播放,內容應與課程教材有關,整個教學活動時間任課教師或借
用人均需在場。
八.任課教師應掌握時間,下課鐘響即應關機下課,以便下一節班級之使用。下
課前任課教師及班長應清查機器設備,並將使用情形詳細填於「視聽教室使
用記錄表」中。
九.請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規定,如有觸法之情事,請自行負責。
十.請確實填寫使用紀錄簿,協助本教室之維護與管理。
十一、使用完畢,請關閉電源、回復教室整潔、鎖妥門窗,並立即歸還鑰匙
及使用紀錄簿。
十二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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