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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教室管理辦法 / 2016/06/21 | 國立新營高工物理實驗室使用管理要點

國立新營高工物理實驗室使用管理要點
96 年2 月7 日處務會議通過
一、歡迎與本物理實驗室設備有關之教學活動使用。
二、欲使用本物理實驗室之教師(教務處頒布授課指定使用本教室除外),請於
使用前一週,至設備組辦妥借用手續。
三、 物理實驗室內,設備及整潔之維護,為任課教師敦促學生,共同應負之責
任。
四、 請任課教師,嚴禁學生攜帶任何食物、飲料進入本教室,更嚴禁飲食。
五、 實驗以組為單位,由組長負責儀器的領取與歸還。
六、 在沒有學會使用儀器前,不可任意動手操作。
七、 實驗時應接受老師及組長的指導。
八、 不遵守規則致使儀器損壞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
九、 實驗完畢,應恢復各組區域之整潔。
十、 教師於下課後,請親自檢查門、窗是否確實上鎖。
十一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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