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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教室管理辦法 / 2016/06/21 | 國立新營高工音樂及美術教室使用管理要點

國立新營高工音樂及美術教室使用管理要點
96 年2 月7 日處務會議通過
一、本教室由任課之教師及設備組共同管理。
二、音樂教室係供本校音樂課上課之用,其它班級或社團非經事先登記不得進
入。
三、禁帶任何食物飲料進入教室食用以維持環境衛生、清潔。
四、各班於上課前須詳細檢查各項器材,若發現有故障或遺失之情形,需立刻
報告任課老師處理,否則日後查出需負賠償之責。
五、除火警、地震等等緊急狀況外,同學進出教室一律從後門,教室內不許奔
跑嬉戲以免發生危險。
六、音樂教室中嚴禁跑跳、喧嘩、嬉戲,且不得任意移動相關器材配備,若造
成器材設備之損壞,應負責賠償並按校規議處。
七、下課前應將座位環境清理乾淨、桌椅排列整齊、恢復原狀。凡留下垃圾雜
物、桌椅未歸定位者將扣其平常成績和罰勞動服務(清掃教室)。
八、上課班級每班應排定學生輪值;負責清掃教室及走廊、洗手台樓梯之清潔
工作。輪值辦法由任課老師和上課班級約定。
九、學生上課前應先檢查桌椅。若發現塗鴉、刻字、等等破壞時,要馬上向任
課老師反應。一旦發現學生有破壞行為時,除扣平常分數、依校規記過外,
應照價賠償其毀損的物品。
十、未經教師准許,學生不可操作視聽設備、鋼琴。若因私自操作導致設備損
壞時,應負修理賠償之責任並按校規議處。
十一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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